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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真相终释怀

时间:2024-03-24  |   来源:互联网  

近日,开封顺河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的来自南阳市民孙某写来的感谢信,还收到了其寄来的一面锦旗。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孙某认为被执行人是律师,法院拖延执行,曾多次向各级部门信访,在该院执行法官耐心解释并积极办案的过程中,孙某终于了解了案件执行的全过程,并在该案结案后向法院送来了感谢信与锦旗,在表示感谢的同时,也为对法院工作的误解表示歉意。

2019年5月,孙某因与李某发生借款纠纷,委托律师向顺河法院起诉,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李某应向孙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00000元。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时查封李某名下的房产,并多次找李某做笔录。在经过法官查询财产、下达报告财产令、传唤、限期履行等一系列执行措施后,李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1年7月,执行法官在善意执行未果的情况下,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依法裁定拍卖李某名下的房产。该案件在启动拍卖程序时按法律规定执行期限较长,这就使得身在南阳从未到开封参与法院执行的孙某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产生了误会,认为李某是开封本地人,也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与法院法官有交情;认为法院故意不执行偏袒李某;其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损害了其的合法权益;这些误会使得其多次向市各级有关部门进行信访。

在申请人进行多次信访的同时,执行法官并没有受这些负面情绪的影响,而是一方面积极地向上级汇报案情;一方面与申请人取得电话的联系,耐心地解释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执行程序,并且就案情的执行进行了沟通;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一边秉着“和解执行化解矛盾”的理念,通过各种渠道,多次奔波,多次做李某工作,希望其能履行清偿义务。该案在拍卖过程中由于评估价格偏高造成了第一次拍卖流拍,法院积极组织第二次拍卖并拍卖成交。在拍卖款项到位后,法院于近日及时将执行款项退付给孙某。